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工作,办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79.52%。
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3件,已纠正3件次,纠正率100%;提出检察建议3件,均被采纳。
二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
2022年第一季度,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人,决定不起诉1人。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,批准逮捕2人,同比持平,提起公诉7人,同比上升600%。
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。通知法律援助2人,开展社会调查1次;委托调查1次;法定代理人到场4次;开展心理疏导4次,开展亲职教育3次,帮助教育2次,引入社会力量2次,犯罪记录封存1人。对未成年人组织开展法治讲座3次,发放法制教育宣传资料百余份,参与人数1000余人。
三、扎实开展民事、行政检察工作
2022年第一季度,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受理针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监督案件4件,审结1件,同比上升100%。受理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监督1件,同比下降87.5%,审结1件,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件,占审结数的100%。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3件,同比上升386.7%。结案支持起诉2件,同比上升100%,占审结数的4.4%。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。
发出行政违法监督检察建议7件。
四、积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
2022年第一季度,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件,同比上升35.7%;立案19件,同比上升5.26%;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。
五、规范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
2022年第一季度,塔城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信、访、网、电等形式接待群众4人次,其中控告、申诉类案件1件,同比下降80%;受理一般来信来访1件,均在7天内结果性回复。
六、综合业务部门
截至第一季度,综合业务部门公开符合条件的法律文书33份,发布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5条,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条。共接待现场和电话查询12人次,接待律师12人次,安排律师阅卷11件次,听取建议1件次。
七、检察听证工作
塔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工作量增幅明显,共组织开展听证案件35件次116人,其中公开听证31件次,不公开听证4件次;其中拟不起诉案件听证14件次,占比40%,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21件次,占比60%,两类案件听证数量占比100%。采纳多数听证员意见的案件32件。参与听证人员类型中,人大代表14人,政协委员35人,人民监督员12人。